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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基本团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2日 19:13   点击量:

各学院(校区)团委: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基本团务工作,给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创新和青年工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全团从严治团的要求,结合《关于在我校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教育实践的通知》和《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规定,现就规范做好全校各级团组织基本团务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做好全校团情统计工作

根据新调整后的学院设置,以学院(校区)整体为单位进行统计,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团员,以及青年教工团员基本情况。具体团情统计表见附件1(共有3个表),各学院(校区)需于9月底之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到邮箱598465846@qq.com,同时将汇总表和教工团员信息统计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到校团委组织宣传部。

各直属团支部、社团团支部的团员团籍在班级团支部,由所在学院统计、收缴团费和注册。

二、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按照《团章》和《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 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相关要求,学生团员每人每月交纳团费0.2元,半年共计每人1.2元。请各学院(校区)按照团章规定,及时定期做好全体团员(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团员)团费收缴工作。

各学院根据本次团情统计情况,于9月底之前做好2017年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缴纳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并领取收据。缴纳团费时需报学院团费收缴统计表电子版发到邮箱598465846@qq.com,纸质版务必由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交到校团委组织宣传部。

三、做好全校团员的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开展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实行团员证制度,形成团员管理新体制的关键环节。

我校团员的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由各学院(校区)团委负责,对年度注册报到的团员,在其团员证的团籍注册一栏填写注册时间和注册意见(加盖各学院团委的“注册”章即可)。

四、做好2017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017级新生的团组织转接工作全部都由各学院(校区)团委负责。团组织关系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团员档案(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材料)、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及其他要说明情况的材料(团员档案和团员证二者必须具备)。

对团组织关系材料完整的新生团员,由学院(校区)在团员证的组织关系转入一栏加盖学院团委公章予以接收。新生团员档案材料由各学院团委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并集中保存。

对材料有缺失的团员,各学院团委务必查清原因,确认团员身份后予以接转。材料缺失的团员要做好统计,并由团员本人签字确认。

五、做好各团支部的团支委选任或改选工作

各学院(校区)团委要指导各新生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的支委会,应包括团支书、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并做好新生团支委的基础业务培训。通常情况下,团支委干部每学年应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各学院团委要指导各团支部进行团支委改选或连任工作。

倡导各团支部和班委实行班团一体化建设。

六、做好新生团员的开学团务第一课

按照《关于在我校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教育实践的通知》的要求,各学院(校区)团委要组织全体新生团员以自学或团课的形式开展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团章、团史和团内相关文件;要指导新生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委会和团小组会,完善基层团组织的团内组织生活,引导优秀团员青年逐步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积极参加学生骨干队伍、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主题团日活动等。

七、做好新生非团员的发展工作

按照《山西省学校共青团战线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将严格控制团员发展比例,到2019年将初中、高中毕业班团员比例分别控制在30%、60%以内。各学院团委在做好团情统计的基础上,对非团员的数量、比例和入团意愿进行全面摸底,按照划拨名额,严格落实培养联系人制度、团支部考察制度以及入团前不少于8课时的团课学习制度等,规范地做好新生非团员的入团发展工作。

校团委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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